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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我们终于可以写史了!


  “夷ㄧ山舟至ㄍㄙㄝ鷹阳ㄇㄨ。”这个例句其实还有不少玄机,比如这两天雅言论议所确定的领属结构,不使用南支澳龙语使用的名词属格,而是使用物主代词来充当词缀。

  在北支澳龙语,第三人称物主代词有一个专门的语素:ㄧ(i),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竖,直接便可以表达“的”的意思,比日语的の(no)还便利,何乐而不为呢?

  “山舟”(ㄏㄨㄧㄚ-ㄨㄚㄌㄧ,huya-wali),则是将澳龙人对大帆船的俗称转正的结果,以区别于他们传统的蒲草筏子或者小舢板。

  至于“鹰阳”这个地名,郑克殷根据在场与会者的意见得知,番民对鹰阳城或鹰阳管辖的那一带地方有多种称呼——

  用得最多的,乃是卫边社原来的冬季营地澳莲渡(ㄠㄌㄧㄣㄉㄚㄍ,aulintak);

  其次则是其汉语发音ㄧㄥㄧㄚㄥ(yingyang);

  用得较少但也存在的,则是一部分已经会一点汉语又非常骄傲地要给同胞们炫耀的人,将鹰阳意译成了ㄙㄧㄌㄧㄙㄇㄝㄣ(sirismen)——这是由ㄙㄧㄌㄧㄙ(siris“鹰”)和(ㄏ)ㄧㄙㄇㄝㄣ((h)ismen“太阳”)组合而成的词。

  地名的书写允许不同的发音,也再一次显示出了汉字书写的优越性。

  而且,让不懂澳龙语的明人只看汉字,提取出“夷、山舟、至、鹰阳”出来,也基本可以把这句话的意思猜个十之七八!

  力主用大量汉字来书写澳龙语的陈梦球颇为得意地说:“不仅如此,我认为,我们现时的工课还有更大的好处。

  “那便是无论是神话或是历史,我们也都可以用澳龙语来书写了。

  “如此一来,于碎石时代碎裂的知识,便得以长久地传承下去。”

  用经过标准化的澳龙雅言以及一套全新的文字来书写神话经文,本就是郑克殷的规划之一;

  而这一回,显然是“夷ㄧ山舟至ㄍㄙㄝ鷹陽ㄇㄨ。”这个例句给陈梦球等人带来了重要的灵感,让郑克殷也想到,书写历史,正是文字最重大的功能之一。

  有了写下来的历史,人们便能称颂君王们和英雄们的功绩,具体到扶桑辖地这儿,自然就是要称颂他郑克殷!

  尤其是澳龙人缺少对人世历史的传承,这项工课的必要性其实远超郑克殷原来的预料。

  “的确……而且我们可以现在就做点尝试。”

  比如说——

  漢人ㄇㄚㄍ至了扶桑ㄇㄨ,作了多厝。

  (Hanlang-mak  wate-kne  Husang-mu,haše-kne  irih  cu.)

  堂酋鄭克殷一了北民,建立了鷹陽,敗ㄇㄅㄧ了脊民,入ㄇㄅㄧ了此ㄧ烽ㄨㄚㄕ、南民。

  (Tupen  imetušT.èngkhè‘in  hime-kne  Awaštes,kienlip  Yingyang,payi-mpi-kne  Rumsen-tes,wate-mpi-kne  nu-i  HumontwašKakuntes)

  尽管只有两句话,却在语言形式和内容上都非常饱满,有大量的细节可供分析,可以说是郑克殷与同僚们凝结心血的作品。

  而且基本上,这些句子对于明人来讲都是可以通过提取汉字来理解的——

  第一句话,讲的是汉人们来了扶桑,建造了很多房子。

  这里使用“汉人”而非“明人”,也很明显包藏了郑克殷的小心思——“明朝”大概再过半年时间就将不复存在,要表示他们汉族人,自然“汉人”才是最合适的表达。

  除了“汉人”、“扶桑”这样的专有名词,“厝”也是一个早已经被借入澳龙语的单词——他们用厝(ㄗㄨ)来表达高大、方正、美观、舒适的砖瓦房屋,而将他们自己语言中原有的ㄌㄨㄚ(ruwa)专门用于表达生番营地里的泥巴枝叶筑成的小屋,郑克殷等人给其分配了“庐”字。

  除了“厝”,更多的汉语借词在下一句话有充分体现,那便是“建立”(ㄍㄧㄝㄣㄌㄧㄅ,kienlip)和“败”(ㄅㄚㄧ,payi)。

  至于郑克殷自己的名字,他规定了官话发音而非闽南话发音,有趣的是部分澳龙方言里的发音t.听起来很接近官话里的zh,郑克殷便将其安排为此发音;

  “堂”“酋”二字,其实都是郑克殷和陈梦球等人给澳龙语中的单词分配的汉字,分别是ㄉㄨㄅㄝㄣ(tupen)和ㄇㄝㄉㄨㄕ(metuš)。

  前者原意为生番营地中的仪式屋或者汗屋,后来澳龙人也用来称呼番礼堂,并继续扩大来指代衙门、司邸等地;

  后者原意为番人各社的酋长,与明人接触之后,岚袂道士部澳龙人首先用ㄇㄝㄉㄨㄕ(metuš)一词来先后称呼杨朝栋和郑克臧,这是因为这二人是他们所能接触到的明人的最高首领。

  到了神州东渡之后,尽管熟番已经认识到其实那个叫延平王的人才是明人的最高统治者,但用ㄇㄝㄉㄨㄕ(metuš)一词来称呼殖民司司长已经固定下来,只是为了区别于番社酋长,加上了ㄉㄨㄅㄝㄣ(tupen)一词;生番们也都倾向于认“堂酋”为明人的首领。

  这也是为什么相信“明人是归来死神”的澳龙人会把矛头指向郑克臧。

  至于郑克臧、郑克殷有时被称为大巫公,那都主要是因为生番见识太浅,以至于稍微见到点新奇的物件或者听到点重要的知识,便会觉得那是巫术。

  只是在殖民司治下的熟番之中,大多番民都认识清楚了“堂酋”并不是真的会巫术……更何况,番人们认为巫公、巫婆要在社里施展能力,最重要的工课必是跳切地舞。

  殖民司的司长却根本不会跳舞。

  而这个重要句子里的北民(Awaštes)、烽ㄨㄚㄕ(Humontwaš)、脊民(Rumsentes)、南民(Kakuntes)显然都是对南方各方言部的称呼,只是因直接有汉字分配,因而显得如同意译。

  毕竟北、南、背脊都确实直接对应ㄚㄨㄚㄕ、ㄍㄚㄍㄨㄣ、ㄌㄨㄇㄙㄝㄣ[合江方言]等发音。

  比较特别的当属虎蒙大士的汉注写法“烽ㄨㄚㄕ”,其中“烽”字并非指烽火,而是指蜂鸟,而之所以在场的识字澳龙人提出要用火字旁,自然是因为蜂鸟神鸿濛乃是神话中的盗火英雄!

  后缀ㄨㄚㄕ,则不过是虎蒙方言的属格后缀,这在澳龙雅言中是没有的。

  由于众人太过兴奋,以至于这日的论议延至晚饭之后——甚至陈梦球忍不住再写下一个“夕ㄧ食”“ㄇㄨㄌ-ㄧ-ㄚㄇㄚ”(mur  i-ama),再准备离开。

  “不过我们好像还落了些什么……”陈梦球起身之后,正要拱手告别众人,却又来了新的灵感,“我知道了,司长,我还有一项建议。

  “那就是设立规范的澳龙语礼节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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