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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战争创伤


本一直在默默的喝着汤,吃着饭。

        邓老四其实还想多说几句,但毛纪兰看本开始吃东西了,立刻就说:“走吧走吧,咱别打扰老人家了,让他安安静静吃顿饭。”

        “娘,我都还没跟人说感谢的话呢。”邓老四向来嘴巴欠,又说。

        毛纪兰瞪了儿子一眼:“你说啥他能听懂,赶紧跟我走。”

        “那位老母亲,她的坟墓在哪里,我明天能去看看吗?”本突然问。

        他问的是邓昆仑祖母的坟墓,邓昆仑犹豫了一下,才说:“可以,明天我们全家一起去一趟吧。”

        现在讲究破四旧,破封建,按理是不允许公开上玟的。

        邓昆仑也还从来没带儿子去给他奶奶上过坟呢,正好明天带着全家一起,去给老人上个坟吧。

        这天晚上本的睡眠很好,等第二天一早就能起得来了。

        而且黄连和穿心莲足够败火,苦完之后的老爷子那叫一个神清气爽。

        早晨起来,苏樱桃尝试着用本带来的火腿和奶酪,芝士,黄油做了一个批萨。

        她自己就有烤箱,在首都的时候也吃过批萨,大概知道该怎么做,还别说,虽然头一回烤,但是烤出来的批萨面皮金黄,内里柔软,上面洒了满满一层芝士,香味一飘出来,汤姆和杰瑞几个急的团团转。

        香啊,真香。

        本昨晚只喝了汤,饿了一夜也是胃口大开。

        不过他依然想跟苏樱桃聊聊,但苏樱桃完全没有想跟他聊天的意思。

        汤姆依然是,只要本下楼,就会立刻起身走人。

        而且,因为厨子和那个服务员,连带被人用一辆自行车,以及羊肉策反的金有全是汤姆发现的,鲁一平把自己今年去省里参加公安厅会议时发的优秀奖章送给了汤姆,而且给他手写了一张表扬奖状。

        汤姆特意把它贴在了餐桌旁的墙上,等本下了楼,坐在餐桌旁的时候,还故意敲了敲奖状,用英文大声说:“这是谁呀,原来是邓长城啊,他怎么就这么优秀啊,又获得了一张大奖状,还是公安局发的呢,他可真帅。”

        本即使现在心情变好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依旧是个特别喜欢说脏话,而且跟汤姆在价值观上截然相反的人。

        所以他看了看那张奖状,等邓昆仑给自己翻译完,就轻轻说了一声:“愚蠢。”

        “但孩子的愚蠢救了你的命,不是吗?如果不是这个愚蠢的孩子,阮红星早在去年就策反的厨师,会把你削成一片片的涮羊肉。”邓昆仑轻声笑了笑,然后说。

        厨子和那个服务员当然已经被抓住了,而且早就吐口了。

        在电话里,本也听中央政府的人已经说过这件事了。

        想起涮羊肉的师傅那出神入化的刀功,吓的本抖了两抖。

        “在我们华国有一句话,叫斗米养恩,升米养仇,您给予阮红星的太多了一点,这大概才是他想杀了你的原因。”邓昆仑又说。

        本的脸色愈发白了,但依旧没说话。

        “走吧,去上坟。”邓昆仑放下奶杯说。

        苏樱桃也没去过邓昆仑家的祖坟,其实就在小邓村的对面,他父亲、祖母全都葬在那儿。虽然说现在不讲究上坟,但她还是悄悄剪了些纸钱,听说邓昆仑的父亲酷爱抽烟,她又到供销社去买了两盒烟。

        邓昆仑带着几个孩子提前出门,去给车加油了。

        本坐在沙发上,刚才一直在打电话,打完之后,虽然电话一直在响,但他并不接,就开始翻自己带来的影集了。

        翻了会儿影集,他突然招了招手,示意苏樱桃过去。

        “这就是阮。”递给苏樱桃一张照片,本苦涩的笑着说:“我曾经最骄傲,也最虔诚的儿子。”

        苏樱桃接过了照片,就见照片上是一个穿着美国大兵军装的男人,侧首回眸,对着镜头在笑,看起来年龄跟邓昆仑差不多,眼眶很深,嘴唇略厚,是个标准的东南亚长相。

        M式军装是非常帅气的,邓昆仑虽然没在M军服过役,但曾经作为武器专家也在战壕里呆过,当时穿的就是这种军装,他照的照片因为足够好看,苏樱桃一直没舍得烧,悄悄藏着。

        这个阮红星,完全不像邓昆仑给她看过的,小时候他和本合影的照片上那个瘦的像猴子一样的小孩子。

        就像褚岩,不是标准的帅气,但是身上有一股男人味儿。

        而且,有一种侵略和挑衅,让人望之生畏,又觉得他很神秘的感觉。

        一看之下,苏樱桃居然觉得他还长挺有魅力的,嘴角裂着痞痞的笑,只看面相,并不叫人觉得讨厌。

        曾经,在苏樱桃的心目中,这位丑的就像一只猴子啊。

        但丑到极致,并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他的五官有一种东南亚式的独特魅力。

        “He'sout!-Itisallover!”

        本笑着说了这么一句,听见外面有车的声音,于是把照片递给了苏樱桃,艰难的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向外挪去。

        电话一直执著的响着。

        苏樱桃还在看手里的照片,顺势就接起了电话。

        电话里是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是在哭,不过就在苏樱桃喂了一声之后,他用一种南方式的口音,试着叫了一声:“苏樱桃?”那个桃字往上扬的厉害。

        “你是谁?”苏樱桃反问。

        对面的男人声音听起来很沙哑,还颇具一股磁性,哭声和嘶嚎突然就变成了笑,笑了会儿,他说:“我是你大哥的朋友,我叫阮红星。”

        原来是那只越南猴子,他居然会说中文,这叫苏樱桃特别吃惊。

        苏樱桃于是没说话,电话里的人又说:“我听苏前进提起过你,他说,你是他最好的妹妹,你大概不知道吧,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他曾经说,你的存在才是他愿意跟我合作的前提,如果没有你,他不会选择跟我合作,也不会出国,更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

        “所以呢?”苏樱桃坐到了沙发上,笑着问。

        对面的男人说:“邓昆仑是个古板,无趣,并且毫无情趣的男人吧,告诉他,我非常欣赏他的妻子,虽然只见过她的照片,但我深深为她着迷,他配不上他优秀,美丽,善良的妻子。”

        这位阮红星同志,M国大兵,将来应该还是个大毒贩子,专门往华国贩卖毒品,而据邓昆仑说,这家伙几乎染指过本每一任情妇。

        苏樱桃曾经就觉得纳闷,就一只丑到人神共愤的猴子,那些情妇们是不是全都高度近视眼,才会都要跟他来一腿的。

        这一听才发现,人阮红星能撩到本所有的情妇,有的是实力啊。

        这个实力,甩了邓昆仑十万八千里。

        这话说的苏樱桃简直飘飘欲仙,快拉不住自己的,要飘到房顶上去了。

        “婶儿,咱们该出发啦!”汤姆在门外喊说。

        苏樱桃于是一字一顿,对着电话里说:“那你可错了,邓昆仑既温柔又体贴,长的还很帅,每天晚上都在枕头上给他妻子背十四行诗,他的妻子想告诉你的是,她特别爱邓昆仑。”

        啪的一声,她就把电话给挂了。

        杰瑞和汤姆俩是男孩子,又很少去农村,一路上叽哩哇啦,那叫一个兴奋,而本,则一直意味深长的看着邓昆仑。

        苏樱桃于是悄悄的,就把阮红星给自己打电话的事,以及本打电话给阮红星,说他out了的事情,悄悄跟邓昆仑讲了一下。

        “遗产没了,阮红星肯定不会罢休的,而他本身是个化学专业生,我们已经砍断了他伸在华国所有的触脚,他肯定会亲自,再来一趟。”邓昆仑默了会儿,才意味深长的说:“他也是一个热爱着自己国家的人,而且,立志要让越南变的富有,变的强大,只不过走错了路,做错了选择,如果他将来真的来,我们得向他展示一下,什么叫社会主义勃勃的生机。而且,哪怕是在梦里,他也是陷害你入过监狱的人,我一定要让他为此而付出代价。”

        苏樱桃现在已经知道,自己在梦里,不是平白无故入的监狱了。

        但她现在好奇的是,邓昆仑既认识褚岩,又认识阮红星,而且阮红星是坑她的人,当初一直给她写信,照顾她,该不会是因为他发现,是阮红星害了她,才会觉得愧疚的原因吧。

        要是那样,苏樱桃就很沮丧了。

        她宁愿博士是看了她的照片,一眼钟情,爱了她二十年的呢。

        “不要碰我。”突然,汤姆吼了一声。

        苏樱桃回头一看,就见本大概试图去摸一下汤姆,但汤姆不但在躲避,而且还厉声的呵了本一声,并且努力的往车窗边挪着。

        本是因为感激汤姆救了自己,才想表达一点亲昵的,这种亲昵,已经是他对一个孩子,最大限度的宽怀了。

        但这孩子跟小时候的邓昆仑一模一样,倔的就像一头驴。

        老爷子的脾气本身很暴躁,看汤姆这个样子,于是恶恨恨的又说了一句:“愚蠢!”

        “你才愚蠢,愚蠢之极。”汤姆看苏樱桃瞪着自己,特别委屈的,低声跟苏樱桃说:“昨天我所有的剪报全都淋上了他的尿,现在脏了,没法看了。”

        孩子十年的荣誉,被本一泡尿给浇了,心里能不委屈吗?

        他恨死本了。

        而本,就更觉得汤姆简直无可救药了。

        这个孩子比邓昆仑更讨厌,本从此不想再跟他多说一句话。

        坟地在河对岸,这是一条小河,因为河水太浅,并没有桥,只在河中间有几块大石头,人们从石头上挑步过河就可以了。

        这条河,这个地方,本在解放前就走过。

        现在跟30年前的变化并不大。

        不过地方的变化虽然不大,但是人的变化却特别大。

        因为毛纪兰和几个儿子,儿媳妇大嘴巴的宣扬,整个向阳公社的人都知道曾经带走邓老三的那个洋鬼子又回来了,而且还要给邓老太上坟。

        这是天大的面子,也是天大的热闹,原本大家早晨都该去上工的,但是记分员,支书,书记都跑来看热闹了,社员们又岂能不看

        几百号社员集体出动,支书和书记们全都穿的正儿八经,还通知社员们穿上了他们最好,最干净光鲜的衣服,集体守在河两岩。

        他们在看本,本也在看他们。

        人们身上的衣服有了明显的改观,比之解放前他来的那一回,虽然依然朴素,但都穿的很干净。

        而他解放前来的时候,所有人,不论老人还是孩子的脸上,都带着战争创伤,眼神里满是惊恐和无助,以及茫然。

        但现在一目望过去,这些华国人的脸上,虽然有些人的脸上有愤怒,但更多的是好奇,要是他回望某个人的眼睛。

        虽然那个人一开始会很愤怒,但只要他笑一笑,对方也会回之一笑。

        毛纪兰带着儿子儿媳妇,早早就在坟上等着了。搓手搓脚,那叫一个兴奋。

        博士和苏樱桃提着纸篮子,还在边走边聊,几步就跳过河了。

        杰瑞跟本是走在一起的,小孩子眼中的世界,跟大人眼中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老人和孩子是同一类,他们要小心路上的石头,田梗上青苔,或者草的地方,因为一不小心,他们就会摔倒。

        “爷爷小心这儿。”杰瑞指着一株上面满是露水的草说:“滑,小心滑。”

        要在这儿摔倒,是一件特别丢脸的事情。

        本点了点头,在意识到自己不是上帝,而是魔鬼,也不是这片土地的救世主,以及阮红星对自己的背叛这后,这位老人现在其实已经虔诚了很多了。

        温柔的点头,他在七十多岁的高龄,像个孩子一样,在这田间地头小心翼翼的走着,并且,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段日子,会尝试着,尽量闭上自己的嘴巴,而不是满嘴吐脏话。

        眼前是一条河,并不宽的河。

        本上回来的时候,穿着美军的高邦靴子,几步就可以淌过去。

        但现在他已经是个垂垂老矣的老人了,一泡尿就可以让摔倒在地,并且爬不起来。所以,围观的人很多,河对岸,还有很多人在看着他,都在等着他过河。

        就这样一条河,拦住了本的去路。

        他可以迈到那块石头上,但是他怕自己要滑倒,要摔倒。

        要是摔倒在河里,不但没有面子,而且,他的健康也会大受损害。

        本现在有点后悔了,甚至想折身回去,他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以为他还是三十年前那个健壮的黄金单身汉,但显然,他现在已经不是了。

        怎么办?

        就在这时,本就见汤姆脱了自己的两只白胶鞋,并且用鞋带拴好,然后把它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接着,他赤脚就踏进河里去了。

        在河里踩了一圈儿,他又出来了。

        扬起头,十四五岁的小少年依然是满脸的不满和不忿,却说:“来吧,抓着我的肩膀你就可以过河了。”

        只是一条小河,河中间有几块石头,但这几块石头,就像几坐大山一样。

        两条小腿又细又长的少年又跳进了河里,站在一块石头旁,然后抱上了双臂支出肩膀,等着本。

        本一手是拐杖,在河里戳到一块发硬的河床,再抓上汤姆的肩膀,就等于两边都有了支撑,就这样,他每站到一块石头上,孩子就停下来,等他喘好了气,估计好了下块石头的位置,再等他要起身的时候,继续往前挪。

        一块又一块,总共不过五块石头。

        在踏上陆地的那一刻,本长舒了口气,再想看汤姆的时候,他已经转身,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祭拜也不过是拄着拐杖,默息一会儿,所谓的坟墓也不过一个长满了青苔生荒草的小土包。

        本也不过站在坟前注视了一会儿,就该往回走了。

        而汤姆,等他到河边的时候,依然跳进了冰冷的河水里,抱起双臂,就那么挨着。等本过了河,一言不发,毫不留恋,连蹦带跳的往前走了。

        他在极力的躲开,这是像邓昆仑一样的坏脾气,他们或者会帮助你,但只要你触犯了他们的自尊心,他们就永远都不可能向你低头,或者和解。

        本于心里,轻轻骂了一声愚蠢。

        但他往前走了几步,就发现汤姆留下的,湿潞潞的两只大脚印里,有深深的两道血痕,而且两个脚印里都有。

        他重达180斤,过河的时候,至少有一半的重量是压在那孩子肩膀上的,当他用力的时候,重量会比180斤还多。

        孩子的脚应该是在顶着他过河时被河里的石头给刺伤的,但他连哼都不会哼一声,跑到很远的地方之后,从田里抓了一把野草,擦干净自己的脚,穿上了鞋子,打开了车门。

        然后,帅气的少年又跑回那条小河边,轻巧的跃过河,蹲了下来,他的弟弟,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爬上他的肩膀,他抓着弟弟,弟弟张开双臂,就在田野里开始奔跑了。

        俩个孩子在田野里放肆的奔跑着,笑着,高声的喊着。

        邓昆仑站在远处,就那么两手叉兜,微笑着看着他们,笑的像个孩子一样。

        直到此刻,就在此刻,本突然发现自己了解了曾经那个倔犟的,孤独的,不会讨好他的孩子的内心。

        当他站在他面前时,当他忍辱负重的承受他的坏脾气和粗鲁,甚至辱骂时,当他哭着去求校长收留他时,当他从逆境中一步步崛起,并且不顾死的危险,想要回到这片土地上时,他内心的期望。

        他的一切努力,是为了这片土地上的孩子和后代。

        他是想让他的孩子,能就像此刻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奔跑在这片他热的田野上,才把自己的前半身委身给了魔鬼。

        他做到了!

        他真的做到了。

        没人知道汤姆的两只脚掌心现在都是破的,而且还在持续流血。

        但他也是开心的,他能挺得起脊梁,他能拒绝遗产,因为他拥有这片土地和土地上不受歧视的自由。

        那是像邓昆仑那样的男人,无数个,曾经或忍辱负重的出国留学,或不屈不挠的坚决抗争,曾经用自己的鲜血染红这片土地,然后,用肩膀给他顶起来的。

        就一如刚才,他默默的伸出肩膀,顶着他一样。

        他们是沉默的,不善表达的,羞涩的,但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感恩的人。

        本活了七十多年,经历了无数的事情,见过无数的人。

        他可以用自己一生的阅历总结出一句话:钱可以办成任何事情,如果办不到,只能证明你的钱还不够多。

        但是这儿得备注一点:有小部分的华国人除外!

        本就顺着汤姆那带着血的脚印,慢慢走回了车上。

        作者有话要说:PS:关于阮,知道阿提查.春那侬吗,就长他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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