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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半卷书


  一个男人,一个祖上显贵过的男人,在被上司逼着戴了绿帽子,更可气的是连帽子都拿走了……还让不让人忍辱负重了?还让不让人卧薪尝胆了?

    按照战国人的思维,小妾不是老婆。这话说起来有点怪异,但确实是这样的情况。因为,小妾和舞女、歌姬都是差不多的身份,如果是家庭主人的话,都能睡。同时睡过之后还能送人……说白了,美女更多的像是收藏品,高档礼品,联络感情的纽带。(腐朽的旧社会就是这么可爱)

    假如,仲叔牙的心大一点,他完全是可以将自己当为娘家人一样,送一份出嫁的礼物。就和嫁出去一个妹妹没有什么多大的区别。

    只是,美女送人也好,联络官场感情也罢,都是见得不得光的手段。更何况兴康的手段太过卑劣。但如果被掳走的是仲叔牙的妻子的话,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仲叔牙完全可以拔刀捅死兴康这个混蛋。因为这是律法赋予他的权力。

    所以,兴康就算是到案,生死只能让卫公姬颓决定。

    按照仲叔牙的心思,他心里想的是兴康这混蛋的罪孽不可饶恕,最好直接仍在殿外的大鼎里头,架上火煮了,这才解恨。

    可谁让兴康嗅到了危险,竟然不知所踪。

    这让仲叔牙有种沉冤昭雪,仇人却逍遥法外的憋屈。心头的恨意竟然无法消除,咬着牙问抓捕兴康的殿前武士:“他家人也跑了?”

    “这应该没有。”

    别说武士了,大臣们也很费解啊!可仇人跑了,家里人不就留下了吗?干脆,报仇没指望,就让兴康的家里人承担。很多人都想到仲叔牙的心思,不满之声传来:“祸不及家人,兴康虽说可能对你犯下罪行,且不可饶恕。但是他的家人可没有对你犯罪,你这样做,岂非君子所为?”

    “小臣数年来以泪度日,以血洗面,可不就是为了这一日的到来。”仲叔牙嘶哑的哀嚎着,没有哭声,却让人感受到一股浓烈的悲切,还有恨意。似乎兴康在他面前,他能将对方生吞一般,“如今仇人不见,心头恨意难消。小臣闻以为夫子之道,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还请衮衮诸公告诉小臣,小臣该这么做?”

    “祸不及家人,卫国以礼仪传国,此事断无可能。”公叔旦开口,不仅是他,大殿上的不少大夫都觉得仲叔牙心胸狭隘,过于歹毒。但开口的也就只有少数几个人有这底气,公叔旦就是其中之一,他并非是地位超人,更多的是因为公叔家族没落了,连政治盟友都相继离去,只能靠自己苦苦支撑。于是朝堂上有发声的机会,他从来不会错过。

    “上大夫,小臣位卑言轻,但绝不接受从轻发落的判决。”

    仲叔牙也是豁出去了,他一个最不起眼的士官,竟然敢用道德去绑架在朝堂上的公卿大夫,胆子着实不小,子思没有开口。执掌礼仪宗室和贵族的宗伯南丰却没办法躲避,开口道:“要不赔金如何?以杀人罪抵。”

    仲叔牙咬着牙道:“听说兴康有个女儿,年十五……”

    “荒唐!”

    “荒谬!”

    “成何体统!”

    就算仲叔牙心头有万分的委屈,朝堂上的衮衮诸公都是要脸的,绝对不会允许仲叔牙的要求。还没等他将自己报复的手段说出来,就被多位大夫呵斥。

    虽说朝堂上没有统一的意见,就算是担任主审的渠义,都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罚金。刑不上士大夫,那是因为兴康所做之事还没有到天怒人怨的地步。罚金,甚至是重罚,才是解决的最好办法。当然,兴康在卫国的仕途也将终止。

    金也就是铜,和钱是一个意思。

    战国时期‘金’并不一定是指黄金,更多的是指铜,尤其以青铜为主。只有特定的如:金饼,之类的才会是黄金。

    卫公的法律,杀人,普通国人只能以死相抵。而贵族杀人,只要对方不是贵族,在获得对方家庭成员原谅的同时,用被杀者体重等同的金赔偿既可。一般来说,一个成年人,万钱足矣。加上杀人犯法,需要缴纳给宗伯府免罪金等,最多十万钱,基本上罪责都能洗清。

    眼瞅着兴康是一时半会儿到不了案。他要是机灵一点,三四天前就拔腿跑了的话,估计这会儿功夫已经走出卫国的边界,进入其他国家了。卫国的律法对他已经失去了作用。卫公也对他无可奈何。

    案情回到边子白的身上才是正事。

    可太子姬训有种摇摇欲坠的恍惚,就连丁祇也觉得似乎应该提醒一下卫公。

    “君上!”

    卫公早就观察到了太子的异样,他没有多想。兴康是什么人?他很快就会从丁祇口中获得,谁的手下,给谁卖命,最终获得对整个事件的判断。

    卫公招手让阉人将太子送回太子宫,姬训这时候才惊醒过来,想要坚持,却怕引起卫公的怀疑,只能叩谢告退:“君父,儿臣不孝……”

    帝王之家,当儿子的想要孝顺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卫公宽慰道:“身体不适就让医师去诊断一下。丁祇,传令让寡人宫中的医师去太子宫给太子诊断。”

    “君父,儿臣没病。”

    太子跪倒在地上,后背完全被汗水浸透了,内心的恐惧被一点点的放大,甚至有种大限将至的绝望,让他压抑的喘不过气来。在阉人的搀扶下,太子训离开了议政殿。

    而渠义继续对边子白案最后一个重要证人的审问工作。

    “仲叔牙,据你妻子说你给边子白送礼,不仅倾其所有,还将自己妻子的嫁妆中最为珍贵的绸缎都送给了边子白。而且小礼不断,三五天就送一次,难道就仅仅是边子白对你的同情能解释的吗?”

    仲叔牙抬头看着渠义,执拗道:“小臣活着,不过是想着有朝一日可以一雪前耻,学士不以小臣身份卑微一视同仁,才觉得学士亲近。小臣的妻子不过是妇人之见,还请大夫不要相信。”

    仲叔牙俯身在地,而渠义却脚步缓慢的在其周围踱步,每一步都异常沉重,每一步都如同踏在人的心头,给人以震慑。突然,他开口:“你是否偷听了君上和内宰的谈话,知晓了边子白将要出仕,故意给结交贿赂?”

    仲叔牙是个军人,卫人军队血性不足,至少敢作敢当还是有的,“少正大人,小臣不知。”

    “可有佐证?”渠义问。

    仲叔牙摇头道:“没有。”随即又开口解释道:“诸大夫多虑了,小臣承认第一次送礼是想要请边学士帮忙,将小臣身上的惨事告知卫公。可是被边学士拒绝了。边学士虽收下了小臣的礼物,但也有了回礼,因为太过贵重,小臣心里过不去,只能尽绵薄之力想着小臣还有一点打猎的能力,才有了之后送猎物给边学士,以解小臣的愧疚之心。”

    “可有证人,可有证物?”

    执政府对仲叔牙的调查是家徒四壁,能抵押典卖的都让他换成了金饼和绸缎,送到了边子白家中。

    用一句话来形容简直就是:破釜沉船,孤注一掷。

    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让他典卖和送人了,仲叔牙还敢说边子白回礼了,这让渠义心头厌恶不已,爱屋及乌,他甚至对边子白也产生了浓厚的厌恶之情。语气顿时冷冽的如同冬日的寒风,让人有种不寒而栗,“还敢狡辩,是否要老夫请示君上,降下大刑,才肯招?”

    “小臣句句实言,不曾有半句谎言。”仲叔牙求饶不止,“边学士的回礼不是财货,更不是食用之物,而是半卷书,小臣通读之下惊为天赐。对学士的厚爱只有感激之情,还请少正大人明察。”

    “半卷书?”少正渠义怀疑道。知识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估量的,甚至外界传言《吴子四卷》更是传国之宝。一座城邑的价值来换取,恐怕也是值得的。很多大家族都是用一卷书,或者一部书作为家族学术的传承,一代代的兴旺都和家学无法分割。

    “是否携带?”渠义脸色稍霁,有种错怪了边子白的不忍。

    他也被边子白的大手笔给镇住了,败家子啊!太败家了!

    仲叔牙从衣服的夹层里摸出一卷很小的简牍(简是指竹简,牍是指木牍,因为材质的不同而区分开来),摊开之后也不大,就三十来片木牍串成的书卷,而且木头片是新的,墨迹也是新的,顿时心中大打折扣。

    尤其是看到书名,更是闻所未闻。

    执政府的少正,不敢说博古通今,但是博览全书的资格还是有的。卫国府库中的典籍也不少,渠义也是见多识广的人。从书名判断,这应该是一篇文章,不成书,仅仅是一篇文章。价值就大大降低了。再说上面的字让渠义很不以为然,太丑了。要是边子白在边上,肯定心里不服啊!他的大篆是写的不怎么样,可问题是他才学了几天?比划不少,字能认出来就已经不错了。

    眼神在布帛上浏览了一会儿,八字一句,四字断章,文字很简单,也很简洁。明明是很简单的文字,却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短短几句话,就让他心头激荡不已,恐怕渠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竟然跟着看过的字诵读了起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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