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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〇七章 布朗家族


  “队长,黑雀说洋人在山谷外面没有进来,不过也没有走,他们占据了几处水源,看样子是要困死我们。”说话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大汉,睁着一双大眼,额头圆、下颔窄,身上穿着件印第安样式的布袍,头上带着一顶用蒲草编成的遮阳笠帽。

  此时在褚云良的身边还剩下将近五百人。

  他们北美华人反抗军原本已经发展到了三千人,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些印第安人和混血人。

  褚云良想着人多势众,打仗给劲儿。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的后勤补给根本就跟不上,即使是去劫掠白人的城镇也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

  这里的小镇顶多也就是几十户人家,一般的城市也就几千人。储备的物资有限,根本就不够他们的消耗。

  原本印第安人也会支持他们,但是印第安人本身就不擅长储备物资。他们就连打猎的时候都不会过度猎取猎物。他们的生活一直遵从着自然法则,不会过分索取。

  因此褚云良也无法从印第安人那里获取足够的物资。

  于是褚云良改变了策略,他在一些隐秘的地方建立小型的据点,将一部分人分散在那里放牧耕种,将多余的物资放在那里储备,将这些地方打造成反抗军固定的补给点。

  最后他从三千人中挑选出了八百人作为纯粹的作战部队。

  然而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这一次他就闯进了白人的圈套中。

  法斯特·布朗是布朗家族的一员,对,就是那个船东布朗先生的家族。

  这个家族扎根加州已经有上百年时间,法斯特·布朗的太爷爷约翰·布朗是一位冒险家,他是最早穿越中部大平原,翻越落基山脉到达旧金山的美国人,那个时候这里还是墨西哥人的控制区。

  约翰·布朗在这里娶了一位墨西哥女人,这个女人的家族是西班牙的老牌贵族,不过早已经没落。

  依靠妻子家中的权力,约翰·布朗逐步起家,在西部地区开采矿藏,那个时候还没有淘金热,但是布朗家已经开始淘金。

  只不过,他们很聪明,从来不将这里有金矿的事情对外说。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

  布朗家族最初抓捕周围的印度安人帮他们开采矿藏。

  只是印第安人的数量本就不多,接连被抓捕之后,他们都向北迁徙,躲进了北方的森林之中。

  直到太平洋航线被打通,旧金山开始转型为一座到东方的外贸港口。布朗家族敏锐地发现了新的商机。

  他们用家族的积蓄订购快速帆船,一开始他们还只是购买一些茶叶、丝绸和瓷器之类的商品回来转卖。

  后来他们意外发现,荷兰人在秘密向南洋地区贩卖华工,帮助他们开发爪哇岛的种植园和矿山。

  布朗家族试着买了一船华工到北美,后来发现这些人比印第安人聪敏、比黑人勤快,而且胆小安分,只要满足他们最基本的温饱就行,简直就是最好的奴工。

  于是布朗家族开始疯狂贩运猪仔,为此,家族专门定制了十几艘运奴飞剪船,就是“包恩号”同款型号。

  同样的船,他们家一共有十几艘。

  他们不仅仅向旧金山贩运华工,供应自己使用,还向秘鲁和智利贩运,那里的鸟粪矿同样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布朗家族越做越大,家族逐渐控制了加利福尼亚的军政商三界,可以说是这里的土皇帝。

  甚至于加州并入美利坚都有他们家族的功劳。

  这次华人反抗军攻击的农场和矿山大都是布朗家族的,因为只有他们家的产业使用的奴工数量最多。

  联想到家族在东方丢失的那些商船,布朗先生就怒火中烧。

  一开始他集结了一支私兵前去围剿这些华人反抗者,这些人其实就是布朗家各个产业中的护卫。

  他组织了几百人,这么多人在西部地区完全可以横着走了。然而,这些人最后竟然被全歼。

  他承认自己小看了这群华人,一群原本懦弱的绵羊,不知为何突然间变成了狡猾凶悍的饿狼。

  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布朗家族召开了家族大会。

  有人认为应该请联邦政府派兵镇压叛乱,这样就不用消耗布朗家族的力量。

  不过布朗先生的弟弟法斯特·布朗上校站出来反对,他认为那样会让联邦政府趁机侵占加州的权力。

  要知道此时的联邦政府与南北战争之后的联邦政府完全不同。他们对地方上的控制力还非常微弱。

  此时的美利坚更像是一个邦联,而不是联邦。按照后世的定义,邦联根本就算不上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比如苏联解体之后,成立的独联体,就是一个邦联。

  这个时候美国的加盟州可以自己投票脱离联邦。

  加州也是在1848年才加入联邦的,其实根本的原因是当地的大家族不满墨西哥政府对他们的过度课税,而美利坚可以为他们提供支持,帮他们击败墨西哥政府,并且给了更优惠的税收条件。

  美利坚的独立最初也是因为税收的问题。

  所以董良会说美利坚其实是一个大公司,哪一个政府给的税收优惠,他就将总部迁移过去。

  一些后世的跨国公司就是这么做的。

  法斯特·布朗手中掌握着一支加州的地方常备部队,一个州属游骑兵团。这支规模在五百人左右的游骑兵团几乎是加州最强大的武装了。

  他们在1846年美墨战争的时候组建,由当地的几个大家族出钱筹建,布朗家族出的最多,因此团长的人选一直是布朗家族的人。

  法斯特·布朗,从这支游骑兵团组建的时候开始就担任指挥官,到现在已经七年时间。

  这支军队就像是他的手臂一般,他熟悉每一名士兵,那些士兵也都愿意服从法斯特·布朗的指挥。

  布朗上校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而且他对加州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

  他故意将褚云良他们驱赶到这个山谷。这里虽然不是一个葫芦形的山谷,但是山谷的背后是几百公里的沙漠。

  每年的五月份到九月份是加州的旱季,现在的沙漠中经历了几个月的旱季,大部分的水源都已经干涸。

  褚云良他们要是从山谷的另外一个方向逃出去,大概率会被渴死在沙漠中。

  怎么办,现在摆在褚云良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是出去与那些白人骑兵硬拼。然而他刚刚经历了一场失败,损失了将近三百人,现在正是士气低下的时候。而且事实证明,他们无论是战斗力还是装备都不如那些加州地方骑兵。

  另外一条路就是穿过山谷进入沙漠戈壁地带。西部的沙漠与别处不一样,到处都是山和石头,白天的时候天气炎热,石头迅速吸收太阳的热量。

  人走在山谷间,就像是进入了烤箱一般。要是没有水源的话,必将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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